昆明理工大学教务处
昆理工大教务办字〔2016〕19号
关于2015-2016学年
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申请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昆明理工大学运动员管理办法(试行)》(昆理工大校教字〔2006〕15号文件),本学年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费减免工作安排在本学期第4-5周(2016年3月21日-4月1日)进行。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学年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
一、学费减免办法
1、入学第一学年,健将级运动员:学费减免100%;一级运动员:学费减免50%。
2、入学第二学年及以后各学年,视上一学年学习所取得的学分确定其享受的减免额度,即:取得35个学分以上(含35个学分),继续享受入学第一学年的规定;取得25个学分以上(含25个学分),不满35个学分的,享受第一学年减免标准的50%(即健将级运动员学费减免50%,一级运动员减免25%);取得学分未达到25个学分的,不享受减免优惠,学费按100%收取。
3、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在校学习的高水平运动员本科学生。
二、材料要求
1、对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2015级新生中的高水平运动员学生,需填报“昆明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
2、对之前未申请过减免但今年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学生,需填报“昆明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加盖学院公章的“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学籍表”,并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
3、对之前已获准减免今年仍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学生,需填报“昆明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加盖学院公章的“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学籍表”。
三、审批要求
1、各学院需在规定时间(2016年3月21日-4月1日)内,根据要求对申请减免学费的高水平运动员学生进行审查,审查名单经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经体育课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于2016年4月1日前将“昆明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附加盖学院公章的“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学籍表”)、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及“昆明理工大学申请减免学费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674605448@qq.com)报送教务处办公室(呈贡校区学生事务中心603室)。
2、教务处根据学校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请主管副校长审批,最后由学校相关部门办理本学年获准减免学费的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费减免工作。
附件:1.昆明理工大学申请减免学费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2.昆明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21日
昆明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
减免学费申请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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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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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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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减免理由
| 健将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
| 申请减免学年及减免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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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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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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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学年
获得学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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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年重修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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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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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减免学年及减免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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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审核
学生成绩
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注:学生成绩以学院出具的加盖学院公章的“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学籍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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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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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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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部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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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教学副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体育课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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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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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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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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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减免学费每学年办理一次,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2、学生递交申请的同时必须随申请附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